乱记

By , 2021年5月31日 10:26 下午

今天有个大新闻。

看到新华社国内部出品的这张图片,第一个想法就是,这个国家的宣传喉舌,到底是掌握在什么样的文盲手里。这么大一个错别字,就是看不见啊看不见。

从这个新闻想起,“社会抚养费”的概念,近期就要发生改变了吧。到目前为止,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还是超出计划生育的公民。在不久的将来,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大概率会变成未完成生育计划的公民。如果一个家庭不愿意生娃,就得出钱去养别人家生的娃。

翻了一下2002年发布的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》,注意到第二条中这么一段话:“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,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,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。”

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噢。今天很多人还认为“想生的不让生也要生,不想生的让生也不生”,再过些天就不一定这么想了。毕竟,法律是可以改的。

一个旧的时代过去了,一个新的时代来临了。摘录一下以往写过的一段文字,感慨一下:

八十年代初期,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,每个家庭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。母亲在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之前便违反了这个政策,因此受到了执政者严厉的惩罚。母亲被捉去做绝育手术的具体时间,阿飞记得不甚清楚。只记得有一辆面包车开到学校来把母亲带走,过了好多天才送了回来。当时村里一些与母亲年龄相仿的女人设法东躲西藏,然而母亲却无处可躲。因为她若是躲了,父亲就会失去民办教师的工作。其实躲也没有用,那些曾经到处藏匿的女人们,后来也都一个个被捉走做了手术。类似的遭遇,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,发生在数以亿计的女人身上。生育作为人天然具有的权利,被一场号称为国为民的社会实验所悍然剥夺。国家机器的冰冷铁轮,以崇高的名义从人民的血肉之躯上轰然碾过。而人们先是恐惧、进而绝望,进而麻木,然后是习以为常,最后竟然言之有理了。

椰风昨夜来入梦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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